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社会救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2020年先后三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改善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妥善解决青岛市困难居民因各种特殊原因造成的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青岛市民政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救急难、托底线、应救尽救、便捷高效的原则,规范开展了困难居民临时救助。福利彩票公益金作为开展临时救助的重要支撑,传递着彩民的爱心,温暖着岛城众多困难家庭。
两送救助金缓解受困家庭基本生活困难
家住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窝洛子村的村民曲某一家突发火灾,不仅造成房屋、家中生活物品等损毁,一家三口也烧伤入院,其中户主曲某烧伤达到98%,在青岛市市立医院重症监护室中抢救,其妻子少部分烧伤,孩子也有10%的烧伤。
灵山卫村委工作人员及时将此信息报送给街道民政部门,街道民政部门根据新区临时救助政策立即启动了临时救助绿色通道,给予10000元紧急救助金,在24小时之内将救助款送到青岛市立医院曲某妻子的手中,帮助其度过暂时的困难。
2021年曲某已经出院,医疗费达到了40万余元,造成家庭困难。目前镇街道正在为其办理临时救助,拟给予3万元临时救助金,以缓解其因医疗花费巨大造成的基本生活困难。
青岛市民政局社会救助数据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21年2月份全市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436万元、救助困难家庭3298户。
满足以下条件居民均可申请临时救助
2019年青岛市完善了临时救助制度,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市临时救助全年累计救助上限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3000元以内的小额临时救助审批权委托下放到镇(街)实施,为提高临时救助的时效性、灵活性和便捷性,在全市镇(街)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和临时救助“一事一议”制度。2020年全市区市出台了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建立了分类分档救助标准。
持有青岛市城乡居民户籍的家庭;申请救助之月起前一年度,在本市办理居住证满1年、就业或创业、有固定住所且家庭成员均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非本市户籍的外来转移人员家庭;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以及区 (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均可申请青岛市临时困难救助。
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爆炸等突发、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因患病、教育产生的家庭自负医疗费用、自负教育(子女在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费用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低保家庭除外):1、在提出申请前6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乡月低保标准;2、在提出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3、家庭财产 (主要指房产、机动车及金融资产,不含唯一一套房产)不超过20万元,其中金融资产符合城乡低保家庭财产认定条件的申请支出型临时救助;对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重大生活困难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和适度提高救助额度的原则,由区(市)民政部门牵头制度综合救助方案和救助标准。
福彩公益金助力困难居民临时救助
青岛市民政局社会救助数据公开信息显示:2020年度全市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787万元,其中1630万元来源于市福彩公益金。多年来,青岛市福彩公益金在“济困”方面都有相应的支出,对青岛市困难群众进行救助,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对因临时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及时伸出援助之手,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重视和关爱的同时,也体现了福利彩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特点。在对遭受困难群众进行救助的同时,福彩公益也将彩民的点滴爱心一一传递,在岛城形成了“购彩即是做公益”的浓厚氛围。
多年来,青岛福彩秉承“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发行宗旨,通过销售福利彩票募集福彩公益金,为青岛市的困难救助工作撑起爱心的桅杆,承载着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怀,以及广大彩民的片片真心,向社会困难群体播撒爱心!